中国移动海南公司2023年陵水数字文化产业网络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标/包1)_中选候选人公示

海南 2023-12-22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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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公司 2023年陵水数字文化产业网络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标/包1)_中选候选人公示

******限公司 ******南公司 2023年陵水数字文化产业网络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标/包1)于****-**-** 09:***,已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选候选人的中选情况

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委员会推荐中选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选候选 ******限公司

本项目否决应答人及其情况如下:

序号

应答人名称

否决原因

1

广州 ******限公司

1、应答人提供的文件[“6.3:***.xls” 及“6.2 应答文件表格格式”]最后修改人与其他应答人文件一致,均为Chris.且“Chris.”不属于通用字符,疑似串标情形,对此评审委员会向该应答人发出了澄清函,要求对最后修改人一致的问题进行说明。

应答人回复:***“ ******南公司 2023年陵水数字文化产业网络监测设备”采购项目中,对于我方应答文件中的报价文件存在的串标疑问,“6.3:***.xls”“6.2应答文件表格格式”文件的最后一次保存者是“Chris”,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无与第三方存在串标行为,Chris为广州 ******限公司 的本次项目经理邢益航,于应答前检查修改投标文件产生该记录。

经评审委员会核实,应答人的澄清回复无法证明其不串通应答行为,根据“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附件)-3.4《中国移动采购项目串通应答行为认定处理规则》-3.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经澄清或可直接判断存在不同投标(应答)文件的最后修改人为网名、字符串等相同情形的,则直接作串通投标(应答)的认定的规定”因此对应答人的澄清回复不予认可且一致认定:*********限公司 存在串通应答行为,作否决处理。

2、应答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未加盖公章,不满足“比选文件-应答人须知前附表-2.1.3★比选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应答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应答均将被否决。-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6.1.3.1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盖章的原件扫描件)”的要求。

3、应答人未提供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设备名称为用户接入服务管理器),不满足“比选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附件)- 3.1 评审办法前附表-★技术不可偏离项(本项目技术规范书中标有“▲”的条款均被视为实质性条款,应答人必须对此响应并完全满足或优于这些条款,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其应答将作否决处理-▲4.应答人提供的产品须具备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设备名称为用户接入服务管理器)”的要求。

4、应答人提供的合同业绩证明文件不满足“比选文件-第一章 比选公告-二、资格要求-2.3、项目业绩要求:*******-**-**日至应答截止之日,应答人须具有至少一个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合同中包含“大数据日志审计”或“流量监控”或“流量监测”或“流量分析”或“流量控制”关键词”的要求。

2

远江盛邦(北京) ******限公司

1、应答人提供的文件[“6.3:***.xls” 及“6.2 应答文件表格格式”]最后修改人与其他应答人文件一致,均为Chris.且“Chris.”不属于通用字符,疑似串标情形,对此评审委员会向该应答人发出了澄清函,要求对最后修改人一致的问题进行说明。

应答人回复:*********南公司 2023年陵水数字文化产业网络监测设备采购项目中,我们一直遵循诚信经公平竞争的原则,从未存在任何违规操作或串标行为,我司遵守招标文件规定,我司在招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了所有投标文件的准备工作, 并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了上传操作, 没有超出规定的投标时间。其中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6.3:***.xls”“6.2应答文件表格格式”文件的最后一次保存者是“Chris”,该人员为我司项目参与标书编写人员赵津,无与第三方存在串标行为。

经评审委员会核实,应答人的澄清回复无法证明其不串通应答行为,根据“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附件)-3.4《中国移动采购项目串通应答行为认定处理规则》-3.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经澄清或可直接判断存在不同投标(应答)文件的最后修改人为网名、字符串等相同情形的,则直接作串通投标(应答)的认定的规定”因此对应答人的澄清回复不予认可且一致认定:***(北京) ******限公司 存在串通应答行为,作否决处理。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 20:***。公示期内,如对中选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特此公示。

二、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1、联系方式

采购人:*********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固定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 163.com

2、异议受理渠道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对评审结果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得对其他应答人未公开的应答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我方有权不受理。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有关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限公司 / ******限公司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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