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龙江乡龙江小学教学综合楼项目(E********001)更正通知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编号:***********001
三、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联系人:***:****199
地 址:***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地 址:***
四、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按照以下内容进行更正:
序号 | 更正内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1 | 第一章招标公告3.3 |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2、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备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3、/) |
2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c接受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c不接受 √接受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2、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备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3、/) 。 |
3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 资格审查部分(9)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企业 2020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类似项目(如有)、采用建筑模型(BIM)技术项目业绩(如有)、采用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如有)、企业 2020 年至 2022年财务状况、《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提供)、母公司承诺书(如有)等 。 | (9)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企业 2020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类似项目(如有)、采用建筑模型(BIM)技术项目业绩(如有)、采用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如有)、企业 2020 年至 2022年财务状况(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提供)、母公司承诺书(如有)等 。 |
4 | 第三章评标办法:“2.1.1(1)形式评审标准(商务标) | 增加: 评审因素:***(如有) 评审标准:***,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5 | 第三章评标办法:“2.1.1(2)形式评审标准(技术标) | 增加: 评审因素:***(如有) 评审标准:***,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
附件:[E********001001]永福县龙江乡龙江小学教学综合楼项目.GXC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