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集成电路装备创新孵化基地监理项目答疑函
各投标单位:
湖州吴兴 ******限公司 的集成电路装备创新孵化基地监理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02001】的提疑回复内容如下:
一、问:***“5.3 支付酬金:***:(1)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总价包干,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监理服务期延长和中间停顿、政策性文件均考虑在投标报价内,监理总费用不作调整;(2)监理费总价:***×中标费率(中标费率折算方法为:***/**0万元 ×100%)”。注(1)已经写明本项目监理费总价包干,不作调整,则实际监理费总价应按中标价计算。不应再按“注(2)工程最终审核金额×中标费”计算监理费总价。建议取消注(2)?
答:***“5.3支付酬金:***(1)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总价包干,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监理服务期延长和中间停顿、政策性文件均考虑在投标报价内,监理总费用不作调整;”调整为“本项目监理服务期内,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监理服务期延长和中间停顿、政策性文件均考虑在投标报价内,监理总费用不作调整”。(2)监理费总价计算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不作调整。
特此通知!
本函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此函有冲突的,以此函为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湖州吴兴 ******限公司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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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澄清修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