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矿产开发及配套加工项目公开遴选社会投资人成交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23107
2、项目名称:***开遴选社会投资人
3、项目地点:***。
4、项目概况:***容为矿产开发、加工及配套设施建设(包括但不限于瓦房沟建筑用闪长岩矿山、瓦房沟矿专用道路和瓦房沟建筑用闪长岩深加工厂区,以项目公司最终取得意向矿产资源和项目规划为准)。
5、项目总投资:**8万元 。其中:**9万元 ,**9万元 。
二、成交信息
1、成交单位 ******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 ******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铁第 ******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2、运作模式:
2.1 项目实施主体人与投资人在签 ******目公司 ******任公司 )。项目公司**0万元 ,实施主体人持股35%,社会投资人持股65%,双方同股同权。若投资人为联合体时, ******目公司 持股比例不低于45%。
2.2 项目公司自负盈亏,项目公司的合并、分立、对外担保、融资、关联交易以及其它重 ******目公司 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后实施。项目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股东权益由实施主体人和 ******目公司 时,按《公司法》相关要求和同股同权原则协商确定。
2.3 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意向矿权竞拍、投融资、项目建设实施、矿产开发、运营、维护等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工作。投资人在运营期结束后,项目公司经清算,在无任何纠纷的情况下, ******目公司 章程的约定退出。
2.4 项目公司取得《采矿许可证》和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加工区建设手续后, ******目公司 3年内投入3亿元建设产业园基础设施及厂房,如果项目公司3年内未投入到3亿元,实施主体人(恒口示范区投资集团)有权无条件终止矿产开发。
2.5 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资,当融资有困难时,社 ******目公司 完成融资,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2.6 社会投资人若具备设计、施工的相应资质,经项目公司股东会同意,社会投资人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可承担本项目的设计、施工。
3、合作期限:***。
三、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主体:*********限公司
地址:***(试验区)
联系人:***
电话:****808
代理机 ******限公司
地址:***805室
联系人:***
电话:*******679
邮箱:********* 126.com
信息来源:***://gg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