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杞麓湖大新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补遗书
通海县杞麓湖大新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招标
项目编号:***********01001
第1号补遗书
致投标人:
通海县杞麓湖大新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招标公告补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勘察设计人员:
(1)水利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岩土专业:***(岩土)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造价专业:***职称。
(4)环保专业:***以上职称。
(5)给排水专业:***(给水排水)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现修正为:***:
(1)岩土专业:***(岩土)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环保专业:***以上职称。
(3)给排水专业:***(给水排水)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不足十五天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故本项目开标时间由原来的****-**-**日上午09:*******-**-**日上午09:***。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见谅。
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