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泸县交通信号灯及卡口设施维护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采购结果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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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 泸州市江阳区一环路酒城大道三段16号1号楼1307号 | 1,470,704.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 ******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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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运行维护服务 | 泸县交通信号灯及卡口设施维护服务 | 为本次泸县交通信号灯及卡口设施维护服务提供所需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签订后12月交货完工 | 详见磋商文件 | 1,470,704.00 |
林峰、李肯、许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成交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向成交供应商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进行收取人民币1 ****** 63元(大写:***)。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5万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融资需求的供应***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下述银行名单排序不分先后。(详细要求及流程详见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
2.依据泸市财采〔2022〕28 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440。
3.因系统原因代理服务费显示不完整,本项目实际收费为:********* 63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刘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限公司
地址:***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687
******限公司
****-**-**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