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7号至南10号泊位工程后方陆域供电照明采购及安装总承包项目补遗文件(2)号及延期公告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水运设备采购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北海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7号至南10号泊位工程后方陆域供电照明采购及安装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QHB-ZB****8)进行澄清答疑,具体内容如下: 1. 《8.3 低压开关柜技术规格书》第1.6条 原文:“承包人应获得ISO9000(GB/T19000)资格认证书或具备等同质量认证证书,必须已经生产过三台以上或高于本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设备,并在相同或更恶劣的运行条件下持续运行三年以上的成功经验。提供的产品应有相应的鉴定文件或等同有效的证明文件。对于新产品,必须经过挂网试运行,并通过产品鉴定。” 修改为:“设备制造厂家应获得ISO9000(GB/T19000)资格认证书或具备等同质量认证证书,必须已经生产过三台以上或高于本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设备,并在相同或更恶劣的运行条件下持续运行三年以上的成功经验。对于新产品,必须经过挂网试运行,并通过产品鉴定。” 2. 《8.5 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第1.2 条 原文:“供方必须具有3年以上10kV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设计、制造经验, 并有质检部门的认可文件、ISO-9001质量认证书或相当的认证文件、国家电力部门鉴定证书和生产许可证, 提供的设备必须提供在电力系统商业运行的良好记录。” 修改为:“系统提供方必须具有3年以上10kV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设计、制造经验, 并有质检部门的认可文件、ISO-9001质量认证书或相当的认证文件、国家电力部门鉴定证书和生产许可证, 提供的设备必须提供在电力系统商业运行的良好记录。” 3. 《8.8 船舶岸电技术规格书》第9.2(6) 原文:“承包人随投标文件提供岸电设备在面对各类冲击时的的详细处理方案,包括逆功率、船舶降压变压器空载投切涌流等。” 修改为“承包人随投标文件提供岸电设备在面对各类冲击时的的详细处理方案。” 4.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日11时00分。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 |
递交时间 |
信息来源:***://ggzy.****.cn/information/html/b/450000/0105/202312/28/****eb8d3fd3b4f08aaf8f04a5461ef4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