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峰开发区闽西南协作区配套工程--金上路(金安路至漳龙高速引路)道路工程和金宝路(现状金宝路至金上路)道路工程答疑和补充通知(二)[第(2)次答疑]
金峰开发区闽西南协作区配套工程--金上路(金安路至漳龙高速引路)道路工程和金宝路(现状金宝路至金上路)道路工程答疑和补充通知
招标答疑:
1、项 ******分公司 缴纳是否满足要求?
答:***(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
补充通知:
1、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本招标项目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增加一名水电或设备安装施工员。具体详见答疑后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p77页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的第③、④条调整为“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含质量验收、规划验收合格),竣工资料完整归档至漳州市城建档案馆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5%(非承包人原因无法归档至漳州市城建档案馆除外); ④工程结算经芗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定案,支付至结算审核价款的97%;”招标文件不同之处,以此为准。
①、本补充通知发布后,各投标人应自行重新上网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答疑后的招标文件和本答疑澄清(一)不同之处,以答疑澄清(一)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