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人民医院网络安全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香河县人民医院网络安全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已由 香河县人民医院 以 LHZB-2023-38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香河县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香河县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近三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经营状况良好,资产状况良好,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采购网(ccg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包含:***、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每日上午09:***:***,下午14:***:***(北京时间,下同), 廊坊市建国道东方新天地3楼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拟报名的投标人须持:***(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报名)。(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到廊坊市建国道东方新天地3楼登记领取招标文件,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5:***,地点为 香河县人民医院四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香河县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 ******限公司 | 地址:*** | 香河县新开街30号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东方新天地综合楼3楼 | 邮编:*** | 065000 | 邮编:*** | 065000 | 联系人:*** | 牛放 | 联系人:*** | 吴建新 | 电话:*** | 0316-**** | 电话:*** | 0316-**** | 传真:*** | 0316-**** | 传真:*** | 0316-****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55@q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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