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司 ****** -鄂州货运零星材料
******三公司 鄂州国际货站项目零星材料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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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中 ******限公司 鄂州空港综合保税区1#国际货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 (安全材料) ******三公司 ****** -鄂州货站安全材料 1. 招标条件 中 ******限公司 鄂州空港综合保税区1#国际货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安全材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人为中 ******限公司 鄂州空港综合保税区1#国际货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鄂州空港综合保税区内,合同额1.66亿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国际货运站(含贴建办公楼)、特运库及室外配套工程。其中1#国际货运站建筑面积20297m2,货站区厂房共1层,高13.3m,为单层钢结构大跨度货站;贴建办公楼共5层,高26m,为多层混凝土框架贴建办公楼。特运库建筑面积552m2,共1层,高6.3m,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合同工期135天,实际工期****-**-**日至****-**-**日,共计105天。**5万元 。 2.2招标内容 安全材料(详细规格型号及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3特别说明:***,招标物资数量为暂定,最终以到场验收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0万元 。营业范围要求:***、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5获得生产许可证(生产商)、行政许可证。投标产品应具备由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近两年的质量检测报告或合法代理商。 3.6投标人具有ISO三体系认证者优先。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于****-**-**日16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发布公开招标公告(http://empm.****.cn),如果贵单位愿意参与竞标,请于****-**-**日16时至2024年 1月8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http://empm.****.cn)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审核通过后,***采购平台选择有意向投标的包件点击参与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不邮购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购买:***。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4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鄂州国际货站项目安全材料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 ******人公司 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02@qq.com),留言明确内容:***、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尽量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购买标书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 )。 户名名称:*********限公司 鄂州空港1#国际货站项目部 账 号:********684 开户行:*********限公司 鄂州鄂东支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http://empm.****.cn)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注意事项。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6时0分。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6时0分止,****-**-**日16时0分开标。 5.2 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日16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5.5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鄂州国际货站项目安全材料投标保证金”。 ******人公司 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限公司 鄂州空港1#国际货站项目部 开户银行:********684 帐 号:*********限公司 鄂州鄂东支行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n)进行。 7.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限公司 鄂州空港综合保税区1#国际货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 售标联系人:***:****372 售标联系人:***:****881 电子邮箱:****1@qq.com(标书款凭证发送邮箱)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372 项目联系人:***:****881 电子邮箱:****02@qq.com(投标保证金凭证发送邮箱) 备注:***。且只能用投标单位转款,不能个人账户打款及借用其他账户打款。 招标物资与包件划分
结算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作为定金,定金在乙方交货后抵作货款。 2.结算手续:***,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 16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3物资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80%;剩余17%在双方办理最终结算手续后1个月内支付。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以 方式付清。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6个月;( )9个月;( √ )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约定可支付50%的12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银行产品,贴息由乙方承担,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最终结算3个月内不计息按规定返还,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5.乙方负责开具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 6.合同采购物资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7.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限公司 鄂州空港综合保税区1#国际货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招标地址:*** 联系人:*** 电话:*******372 电子邮件:****1@qq.com 开户银行:*********限公司 鄂州鄂东支行 账号:********684 2023 年 12 月 29 日 |
物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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