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钢铁书院及综合楼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 2023-12-29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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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钢铁书院及综合楼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钢铁书院及综合楼项目设计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关于开展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2]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科技大学,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中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北京科技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位于雄安新区起步区第五组团东北部E07-07-06校城融合地块南端,地处校区西南角与城市“高端高新产业与科研综合用地”贴临。用地边界西临城市绿带,南接城市绿地E07-07-05地块及城市道路EA2,北侧、东侧为校园内部道路。 钢铁书院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147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7940平方米(地上10层),地下建筑面积约3530平方米(地下1层);综合楼规划总建筑面积约82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960平方米(地上3层),地下建筑面积约2270平方米(地下1层)。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97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39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800平方米。 **4万元 ,其中钢铁书院项**8万元 ,综合楼**6万元 。 建设地点:***-07-06地块。 标段划分:***。其他要求:/。最高投标限价:***,187,700.00元。
2.2招标范围:***科技大学雄安校区钢铁书院及综合楼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设计配合工作及参与竣工验收等相关的设计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总平面设计、新建建筑物单体设计及相关服务,具体如下:***)涉及的常规专业包括:***、构筑物有关的总平图、建筑(含屋顶绿化)、结构、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建筑电气(不含变配电专项设计)、消防等专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配合阶段的服务。 2)涉及的常规专项包括:***(含楼体泛光、室内照明)、建筑智能化设计(预留预埋)、人防设计(如有)、电梯工程、预制装配式设计(如有)、建筑声学设计(如有)、绿色低碳设计、厨房设计、洗衣房设计(如有)、BIM 设计与CIM 配合等专项设计的全部工作。 3)其他:***、管理、配合工作,以及对各专项设计单位的设计进度及设计成果质量进行统筹管理,并进行审核、书面确认等服务工作。负责第三方专项设计成果确认、第三方专项设计成果与自身设计成果界面审核,并对双方工作界面交接处设计质量审核,若出现争议由建筑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成果。设计服务期限:***)方案设计阶段:***,5日历天内递交概念方案审查文件;取得概念方案审查意见后,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工作。配合发包人方案设计通过有关部门审批; 2)初步设计阶段:***,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概算); 3)施工图设计阶段:***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成果文件(含施工图综合审查),并配合甲方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及新区有关 BIM 设计审查;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1个已完成**0万元 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设计范围至少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不含EPC项目)。以上设计业绩包括单独的设计合同业绩或勘察设计合同中包含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的业绩,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部分的民用建筑工程合同额或建筑面积应满足上述最低要求;同一项目(以立项文件为准)分设计阶段签订的合同可以累计计算。民用建筑工程定义参照:***/T5 ****** 3 “3.2 民用建筑工程”,“3.2.1 民用建筑工程按用途可分为居住建筑、办公建筑、旅馆酒店建筑、商业建筑、居民服务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卫生建筑、科研建筑、交通建筑、人防建筑、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等。”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须同时具有1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2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3.1.4信誉要求:***/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2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3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4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5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t.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1.42项修改为本条);u.投标人被“全国***服务平台”网站(mohurd.****.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v.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g 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w.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x.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3.1.5l项修改为本条);y.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1.45项修改为本条)。z.以上t、u、v、w、x、y与(4)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t、u、v、w、x、y条要求为准。A.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0:*******-**-** 09:***(北京时间,下同),在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 (网址:***://www.****.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地点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 ****** 2960版本制作(***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下载),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北京科技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F/9F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人: 张涵睿、亢宝、陈思佳、张磊、蒋雪娜
电话:

010-****

电话: 010-****、****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zhangha ****** cntcitc.****.cn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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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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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限公司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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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8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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