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公安局公安局单警装备采购(保障处)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公安局单警装备采购(保障处)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大庆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大庆市 | 公告时间 | ****-**-**日 09:***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梁卫娜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9-**** | ||
采购单位 | 大庆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纬二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5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政西街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59-**** | ||
附件: | |||
附件1 | 开标记录表.zip | ||
附件2 | 公安局单警装备采购(保障处)报价明细附件.pdf | ||
附件3 | 合同包1:***(北京臣业 ******限公司 ).pdf | ||
附件4 | a305676b5f5ee12dc0a****a3dd4.jpg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0601]QC[TP]****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保障处)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公安局单警装备采购(保障处)):
更正事项:***
更正原因:
原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三十日后未与采购人签定合同,也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采购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顺延至原第二中标候选人。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公安局单警装备采购(保障处))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 ******限公司 ,更正为:*********限公司 。
原公告的合同包1(公安局单警装备采购(保障处))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000.00元,更正为:***,093,200.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合同包1(公安局单警装备采购(保障处)):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最终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 原得分排名 | 原推荐排名 | 备注 |
---|---|---|---|---|---|---|
北京臣业 ******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093,200.00元 | 2 | 顺延为第一中标人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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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gzgg/202401/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