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艺术馆文化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 南庄艺术馆文化服务项目 |
采购计划编号 | 44 ****** 3-04662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南庄艺术馆文化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限公司 | 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东镇街道六运村锦江画廊碧道六运驿站 | 4,491,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南庄艺术馆文化服务项目):
服务类( ******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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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文化产品展览服务 | 南庄艺术馆文化服务项目 | 采购文件及合同要求的范围 | 1.中标人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 2.布展活动完成后7天内采购人与中标人组织验收小组对项目各项要求进行审核。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服务标准; 4.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各项要求; 5.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 6.中标人完成固定活动、固定展览服务后应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人进行验收,采购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中标人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双方各持一份 7.验收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组织验收小组对项目各项要求进行审核。 | 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 1.采购人每月不定期对南庄艺术馆运营服务开展日常检查,并进行一次全面的评分得分汇总。 2.采购人按照《南庄艺术馆运营服务日常考核评分细则》考核,听取运营方汇报日常工作,审阅工作台账、现场检查、不定期抽查、游客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成交人开展日常考核评分。 3.成交人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连续三次未能整改达标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 4.具体评分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 | 4,491,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智伟(采购人代表)、裴万辉、曾纪辉、赖嘉妮、温燕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 299号”的文件,经与委托人(招标人)协商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费,由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此项费用属投标成本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再另行付费。本项目每个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中的计费类别“服务”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交完毕,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3.支付中标服务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限公司 账号:********5 开户银行名称:*********限公司 佛山南庄支行 4.在办理转账时,请在转账摘要上注明“中标服务费”字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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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南庄艺术馆文化服务项目 | 4.292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南庄艺术馆文化服务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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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5.20 | 30.00 | 19.94 | 85.14 | 1 | 1 |
******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8.40 | 0.00 | 19.92 | 48.32 | 2 | 2 |
广 ******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3.60 | 0.00 | 20.00 | 43.60 | 3 | 3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802房
联系方式:****0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17
佛 ******限公司
****-**-**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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