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生活垃圾收转运补短板项目第2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中定标要素进行答疑,具体内容如下:
提问(1)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已完工程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建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单项**0万元 的市政公用工程),权重25% 问:***%,是一个占权重25%,还是十个占权重25%?请说明下。
答:***审基准值(满分25%),其他候选人得分=(提供业绩数量/评审基准值)×25%。
提问(2)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奖项颁发时间为准)市级及以上工程奖项(优质工程、优质结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权重25% 问:***,只有少数9家企业有奖项,存在排除潜在投标人?
答:***《宜昌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评定分离定标细则中定标要素,资质等级、企业业绩、工程奖项、企业诚信、表彰表扬通报是证明企业实力的要素,且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为5家,根据市场调查,具有此类奖项的企业远不止5家,不存在排除潜在投标人。
定标标准:***为评审基准值(满分25%),其他候选人得分=(提供工程奖项数量/评审基准值)×25%。
提问(3)诚信分值(市住建局网站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企业诚信分值中的最高值),权重25% 问:***?190分?180分?占权重25%,没有体现出来,请说明?
答:***评审基准值(满分25%),其他候选人得分=(候选人诚信分值/评审基准值)×25%。
提问(4)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通报为准)县级及以上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颁发的表彰表扬通报,权重25% 问:***%,还是十个表彰占权重25%,请说明?
答:***数量为评审基准值(满分25%),其他候选人得分=(提供表彰表扬通报数量/评审基准值)×25%。
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925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