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黄塘溪省吟段堤岸生态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施工招
1.
本招标项目惠安县黄塘溪省吟段堤岸生态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惠安县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惠安县水利局关于惠安县黄塘溪省吟段堤岸生态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惠委办【202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安县黄塘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惠安县黄塘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 ******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惠安县黄塘溪省吟段堤岸生态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2.1 建设地点:***;
2.2 工程规模:*****8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景观工程。水利工程包括:***、两岸清障、微喷灌;临时工程;景观工程包括:***、安装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 最高控制价 **** 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218523 元(含暂列金 100000元,暂估价0 元及其他项 0 元)
2.5 标段划分(如有):/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 工期要求:***,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3.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含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含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 / 职称, /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 月 3 日 08 时00分至 2024 年 1 月 24日 10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quanzhou.****.cn(***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 1 月 24 日 10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quanzhou.****.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本次***。
7. 证金的提交项目1000万以内停止收取保证金
8.
招 标 人:***
地 址:***,邮编:/
联 系 人:***,电子邮箱:/
电 话:****680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 址:***号3幢302室 ,邮编:***
联系人:***,电子邮箱:*******29@qq.com
电 话:****109 ,传 真:***/
***交易平台名称:***
网 址:***://quanzhou.****.cn
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名称:***
地 址:***(中闽百汇隔壁)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地 址:***
联系电话:***-****
2024 年 1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