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运维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辽宁 2024-01-05 17310690583
导出PDF收藏打印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后查看完整商机,本网为注册会员提供免费试用服务。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运维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至 ****-**-**
撰写单位: ******限公司 撰写人:姚帅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运维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1 ****** 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中响应函、报价一览表及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发生变化,其他不变,请重新下载采购文件,按照新的采购文件执行,由此给各供应商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更正日期:****-**-**日 14时1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电子邮箱电邮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备份文件均不予退回。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动斜对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评分办法:***
关联计划
附件:

阅读原文:***://ccgp-liaoning.****.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0608a2718cd7048ed0-6f0d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后查看完整商机,本网为注册会员提供免费试用服务。

尊敬的用户,和您一起投标的企业都在关注 “标800服务平台” 哦,最新项目精准匹配推送,下方扫码轻松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