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高新区标准化厂房(二期)项目全过程跟踪评审项目更正公告

西藏 2024-01-09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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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高新区标准化厂房(二期)项目全过程跟踪评审项目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8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二期)项目全过程跟踪评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1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更正内容 :***
标段:***(二期)项目全过程跟踪评审项目
开标方式为:***
确定中标人方式为:***
投标有效期天数为:***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评分办法价格部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要求,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现更正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10×100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中心(孵化器)

联 系 方 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22)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2-101号

联 系 方 式:*******4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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