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任公司 -12竞价公告
承运业务公告
竞价单编号:***-41 ****** 401-118
三 ******任公司 就 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旬邑 ******限公司 到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三 ******任公司 承运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承运业务类型:***
2. 运输方式:***
3. 币种:***
4. 承/倒运数量:***,000
5. 发货地:***,咸阳市,旬邑县旬邑 ******限公司
6. 到货地:***,三门峡市,陕县三 ******任公司
7. 报价单位:***/吨
8. 交货日期:****-**-** 至 ****-**-**
9. 运距:***
二、交易平台
*********交易平台(http://www.****.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 10:***:***
四、竞价主要条款
一、1、本合同作为甲方和旬邑 ******限公司 煤炭买卖合同的附件,乙方通过公路承运旬邑 ******限公司 混煤,并承担煤矿煤炭装车到达甲方的全部费用(本次报价含旬邑 ******限公司 协调、上游煤场、加工、装车、短盘、长途运输等所有费用)。
2、甲方按两票制结算(旬邑 ******限公司 开具13%煤款增值税发票,运费由乙方开具9%增值税运输发票)。双方以甲方和旬邑 ******限公司 结算数量做运费结算依据,公路运输甲方承担1.0%的途耗,其余部分承运方承担。
二、若承运的煤炭到厂化验全月加权热值低于矿发结算热值 200千卡/千克时,在结算运费中对承运方进行热值索赔。
热值索赔金额=(煤款结算单价/矿发结算热值)*(矿发结算热值-到厂化验热值-200千卡/千克)*结算煤量(单位,元)
三、运费结算方法:
运费单价:***(含税价)
当亏吨超过矿发结算数量的1.0%时,
运费结算金额=矿发结算数量×运费单价-热值索赔金额-亏吨金额
亏吨金额=亏吨数量×(煤款结算单价+运费单价)
亏吨数量=矿发结算数量—(电厂计量数量+矿发结算数量*1.0%)
当盈吨或亏吨不超过矿发结算数量的1.0%时,
运费结算金额=矿发结算数量×运费单价-热值索赔金额
在卸车过程中,除甲方认定的重大煤质异常、严重威胁甲方安全生产等事件外,因扣矸、扣水、扣杂等所产生的扣吨事项,在运费结算中进行扣吨考核,扣吨考核金额=运费单价×扣吨数量。
电厂计量数量以当月矿发日期和车数统计,乙方承运煤炭到厂及票据齐全后,甲方五个工作日向乙方出具结算单,乙方收到结算单后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增值税运输发票后,三及时完成运费付款。
四、违约责任:***,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及全部经济损失。
五、争议解决:***,如出现商业纠纷且双方协商未果后,须向甲方所在地三门峡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六、其他约定事项:
1、竞价投标前必须向三 ******任公司 **0万元 竞价保证金,否则竞价无效。(开户行:***:********0116 )。因承运方原因协调、组织不力,没有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进行启动拉运**0万元 。 2、乙方确保原煤运输安全,如出现运输途中丢失、掺假、注水、异常亏吨等现象,按照甲方《公司入厂煤煤质监督及异常处理办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乙方运煤车辆司乘人员应妥善保管相关运输票据,因乙方票据丢失、票据不符等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相关人员及运煤车辆在承运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事故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应提前向甲方预报煤车类型、车数、供煤数量、装煤地点等相关信息,以便甲方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监装、接卸工作。联系人:***,电话:****598。
6、乙方按照甲方的调运计划组织煤源、装车、发运;若煤种、煤质发生改变,甲方有权拒绝接卸,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装车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监装。
7、乙方承诺按照甲方《公司入厂煤煤质监督及异常处理办法》、《公司煤炭购销、运输合同安全协议》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8、如煤炭市场价格变化,双方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 协商调整合同价格及履行数量。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任公司
2. 联系人:***
3. 联系电话:****697
六、备注
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