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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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635,056.2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SGZCBJPSZDJ2019[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田坝二村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EPC答疑及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田坝二村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EPC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及补遗: 一、答疑 质疑1:***? 回复:***。 质疑2:***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有关工作的通知,本项目的支付担保相关条款请予以明确 回复:***(一)。 质疑3:***…… 回复:***。 二、补遗(一)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2.5.3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金额(或比例)、期限修改为: 支付担保的形式:***、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形式向承包单位提供保证,担保人(保险人)对其出具的保函(保单)承担担保(保险)责任。保函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 支付担保的金额(或比例):***(扣除项目法人提供保证前已支付的工程款)的10% 。 支付担保的提供时间:***,发包人按担保金额向承包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 。 支付担保的担保期限:***开始生效,至按合同工期计算的工程竣(交)工结算完成、工程结算款结清之后30日止。担保有效期届满前,因担保金额被索赔等原因导致担保金额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项目法人于索赔完成后30日内,补足工程款支付担保。因工程延期、结算或付款延期等原因导致担保期限不满足要求的,项目法人于原担保有效期截止时间30日前延续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 支付担保的退还时间:***(审核)完成后工程款支付担保退还。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4.2.1中预付款支付期限修改为:“合同订立后 30 日内”。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日11:***。 注:***(一)有冲突的地方,以本答疑及补遗(一)为准。本答疑及补遗(一)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重庆桃 ******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 |
递交时间 |
信息来源:***://ggzy.****.cn/information/html/b/500000/0105/20****-**-**50e2b****ae4e00b****e0e444e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