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住房保障中心新民小区人才保障房建设项目2号楼续建智能楼宇工程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民小区人才保障房建设项目2号楼续建智能楼宇工程 | ||
品目 | 货物/设备/通信设备/其他通信设备,货物/设备/通信设备/通信机房设备,货物/设备/通信设备/通信配套设备 | ||
采购单位 | 长汀县住房保障中心 | ||
行政区域 | 长汀县 | 公告时间 | ****-**-**日 1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0万元 (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 | ||
采购单位 | 长汀县住房保障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汀县汀州镇卧龙路金龙商务城B幢20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工 ****712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059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工 |
项目概况
新民小区人才保障房建设项目2号楼续建智能楼宇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金星路41-2号3楼招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楼宇工程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8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询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须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采购网(ccg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4)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必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下午14:***:***。(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2号3楼招标部
方式:***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楼政府采购中心(法院斜对面豪廷路口)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5楼政府采购中心(法院斜对面豪廷路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xjgg/202401/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