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港公司】关于25吨多功能抑尘车项目采购澄清与修改公告[1]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中“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1、本项目投标人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缴纳方式的,必须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进入【业务管理】-【费用管理】模块找到对应项目后,选择“保函”方式进行线上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生成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
2、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网银在线支付。收款账号请在交易系统内点击“缴费”后会生成一张“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单子上有具体的账号。“投标人宜在投标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到保证金缴纳说明单中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保证金递交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汇款账户必须是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且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现修改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1、本项目投标人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缴纳方式的,必须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进入【业务管理】-【费用管理】模块找到对应项目后,选择“保函”方式进行线上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生成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
2、以转账的方式缴纳的,投标人宜在投标截止日一个工作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保证金递交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汇款账户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且和投标人名称一致,备注“**项目投标保证金”,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
账户信息:***
汇入行行名:*********限公司 池州长江路支行
汇入行账户:********0722
汇入户名:*********限公司 ******分公司 ”。
说明:***,也予以认可。
2、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延期至****-**-**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与此相关的内容依此调整。由此给各位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
******限公司
******限公司
****-**-**日
信息来源:***://ww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