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跳磴镇金鳌村蛮洞沟山坪塘整治工程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渡口区跳磴镇金鳌村蛮洞沟山坪塘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重庆市大渡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 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渡发改审发〔2023〕1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渡口区跳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衔接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大渡口区跳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700 米,排水明沟 680 米,步道暗沟 730 米,护栏 750 米,挡墙 580 米,驳岸 780 米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6万元 。
2.4 招标范围:***、边坡工程、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招标人必须将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
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招标资料通过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送达所有被邀请投标人。
4.2 投标人可在附件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限内通过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疑问。
4.3 招标人应在附件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限内通过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发布澄清或修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附件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确认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被邀请投标人通过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确认。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限公司
地 址:***:***4幢15-1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828电 话:****300
年月日
大渡口区跳磴镇金鳌村蛮洞沟山坪塘整治工程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限公司 重庆大渡口支行 | ************072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 ******限公司 大渡口支行八桥分理处 | ************5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限公司 大渡口新山村支行 | ********372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限公司 重庆大渡口建材市场支行 | ********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