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大清河水质净化工程修复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 【文安县大清河水质净化工程修复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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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001B01 | ||||||||||||||||||||||||||||||||||||||||
招标内容: | |||||||||||||||||||||||||||||||||||||||||
【文安县大清河水质净化工程修复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安县大清河水质净化工程修复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二次)已由文安县行政审批局以文审批字【2023】7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文安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文安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d,工艺采用预处理+潜流湿地(一区)+表流湿地(二区)+潜流湿地(三区)的净化工艺,河水经处理后排入原大清河,确保大清河水质达到地表IV类水体标准。包括建设表面流及潜流人工湿地并配套提升泵站、配水井、管理用房及道路、绿化、围墙等附属工程。 计划工期五个月,其中设计3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2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4拟投标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见本招标公告 3.1 条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9:*******-**-** 17:***(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交易平台 ”(http://www.****.com/)***公共资源***服务平台(http://hebei.****.cn/hbjyzx/)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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