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红杨镇政府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230896号)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家园4栋商301
中标金额:********* 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服务范围:***,秩序维护与安保服务,楼宇外绿化养护服务,公共设施设备维保与运行服务,日常维修服务,会议服务; 服务要求:***、安保、水电、消防、窗帘床品等清洗、公务车辆清洗、办公家具等日常维修,以及绿化维护和草坪播撒草籽等工作; 服务时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包括卫生保洁垃圾清运要求、秩序维护与安保服务要求、公共设施设备维保与运行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周旭红、陈金生、胡小华、张春、陶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如中标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
收费金额:********* 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
3、无效投标单位:
3.1、安徽鸿鹤 ******限公司 :***、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且提供的书面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2、 ******限公司 :***工资标准、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且提供的书面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单位业绩:
4.1、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采购项目;
4.2、2021年五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物业服务项目。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4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423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信息来源:***://ahtba.****.cn/site/trade/affiche/detail/1da7d68c-b119-11ee-af84-00163e0ccc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