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庄村1号公厕等15个公厕大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_招标信息_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孟庄村1号公厕等15个公厕大修项目已由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地点:***
2.2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规模:***、卧龙岗村、兴隆庄村、郭家务村、甘涧峪村、红螺镇村、芦庄村、东四村、石厂村、王化村15个公厕大修。
合同估算价:****.65(元)
2.3 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
2.5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信誉要求
4.1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行为的;
2)投标人未被北京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列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符合本章第3款规定的,方可于****-**-**日09时00分至****-**-**日16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北京市怀柔区金台园甲56号4层404室持有效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领取图纸时需携带U盘),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其他
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授权人在本单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
本工程仅接受现场获取文件,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的获取文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日10时00分,地点为:
北京市怀柔区金台园甲56号4层会议室。
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怀柔区人民政府网(https://bjhr.****.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95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3@qq.com
工作时间:***:***:***,下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