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城市道路排水升级改造项目监理第三标段
澄清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于信用中国网站发生更新,个人信用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取消无法查询,信誉要求第②项现变更为“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班组成员在失信被执行人均无失信记录的彩色网页截图。”其余内容不变。请投标人以澄清后招标文件为准。
此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应注意随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并以澄清后招标文件为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
联 系 人:***
电 话:****352
代理机构:*********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