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高新区标准化厂房(二期)项目施工(1标段(包))补充文件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15:***:***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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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形式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人民币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0元(人民币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答疑澄清时间 | ****-**-** 15:***:*** |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 15:***:***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拉萨高新区标准化厂房(二期)项目施工”的 澄清通知 (第01号) 致:*** 由我公司招标代理的“拉萨高新区标准化厂房(二期)项目施工”,因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有调整,现对该项目有关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工程量清单部分: 因设计单位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调整和修改,具体以重新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开标时间部分: 招标文件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日11时30分,因工程量清单的实质性变更导致距离开标时间不足15天,开标时间将顺延,顺延后的开标时间为****-**-**日11时30分。 特此澄清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期:****-**-**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