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ZD-202312QG-004001的澄清文件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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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随州高新投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文件第1次答疑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答复如下: 一、答疑澄清内容 问1:***:***业绩。所以在投标文件里面的“十、资格审查资料(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四)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五)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情况”,是不是写其中一个业绩情况即可? 答:***。 问2:***? 答:***,由总承包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 二、本次答疑澄清对各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无实质性影响。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期:****-**-**日 |
递交时间 |
信息来源:***://ggzy.****.cn/information/html/b/420000/0105/20****-**-**4273b451e1d45941c29de20f1cbdceb0b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