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滨江项目F地块精装修工程

上海 2024-01-15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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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滨江项目F地块精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1)(1)投标保证金于收到标书后1天,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的方式从投标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的银行账户(最好为基本户)转入“ ******的公司 账户”,否则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开标流程:

1)递交投标书:***。投标人递交投标书,由招标人公司人员检查标书密封情况并随机编号,确定询标顺序,投标书未按要求密封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投标人须根据我司要求按云筑网流程节点进行投标,收到通知后按招标文件附件1投标书格式形成投标书附件上传,以及按投标清单要求填写与投标书一致单价、税率、合价信息。投标人需提前做好准备,自行携带 ******到公司 参与投标。

招标人公司开标人与财务部核实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未按要求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者,经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核实按废标处理,取消投标资格。

2)开标:***,所有投标人应予以回避,招标人进行内部启封标书检查核实,并由投标人完成云筑网投标工作。

3)询标:***,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各投标单位当场二次及以上报价,并要求被询人对询标过程中的回答予以书面承诺签字确认。被询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开标后淘汰最高报价,余下入围单位至少经过两次及以上询标,每次询标报价不得高于上一次报价,否则废标。

4)投标单位数量满足2X+1原则方能开标。

5)废标数量超过【(2X+1)-(N+1)】者,原则上本次开标按流标处理,应重新组织招标。

6)若因其他投标单位临时放弃投标资格或因不符合招标人要求丧失投标资格,致使投标单位数量不满足开标要求而延期招标,招标人不负相关责任。

中标候选人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7日内未交纳履约保证金,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后备中标候选人在同等条件下中标。

7)本工程拟选用一家单位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工作。

6.踏勘现场

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4.2款规定的时间、地点自行参加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踏勘,以便获取投标人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

6.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因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承包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建设单位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否则,将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的损失。投标人因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招标人概不负责。

6.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尽可能予以支持,但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造成的的一切损失同6.3款均由投标人负责。

(2)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所发出的书面有效答疑纪要、补充通知或修订函件等,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六、合同的授予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

第四章 图纸资料

一、工程施工图纸(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集中看图,并提供电子版)

二、工程标准图集清单

三、招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技术资料

7.2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集中查阅施工图纸,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当日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有可能成为无效投标文件而失去评标资格。

8.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若有疑问,可以按照本须知第4.3款中关于提交书面质疑所规定的截止时间,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本须知第4.4款所明确的时间和方式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招标人有关澄清招标文件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文件都将做为招标文件的合法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2天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一经招标人修改,将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收到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招标人办理有关签收记录(以传真方式递交给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时,应以书面方式确认收到的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9.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9.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视其修改的工作量,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修改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10.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所有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按本须知5.1条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没有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前,投标保证 ******位公司 账户打入指定账户,若未中标,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单位账户。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采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作为解释的依据。

11.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计价货币均以人民币为计价方式。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三部分组成。

12.2投标函部分包括的内容:

(1)投标书(见附件);

(2)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民工工资足额按期支付等各方面的承诺;

(3)企业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

(4)拟投入的资源(包括管理人员及组织机构、工人、自备机械等)及证明材料,该资源应言明未征得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改。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12.3技术部分包括的内容:

(1) 投标工作内容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措施与方案;

(2) 投标工作内容的进度计划;

(3)配合总包管理、配合综合管理等方面的措施;

(4)一个经验丰富的分包商对投标工作内容施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12.4商务部分包括的内容:***

12.4.1各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合理报价。投标人报价时自行考虑,所报单价应包括为完成本工程发生人工费、材料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辅助费用和劳动安全保护、季节性施工措施、赶工费、夜间施工费用、作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劳保防护用品所需费用、机械设备费、所有工器具的购置、租赁、维修、保管费用、劳务分包管理费、利润、风险及政府部门规定的所有税费、与其他施工队伍的配合费及劳动保险等一切费用,材料装卸车及多次转运费以及投标人在施工时不可预见的所有风险费。报价时需按固定单价清单分项报价,具体内容详见投标报价清单。

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招标人不再予以计时工签证。报价内必须包含自备设备及自备材料明细表。

12.4.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各种措施、计划并不作为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依据,仅作为招标人评判投标人能力的依据。最终的措施、计划应以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向投标人下达的各种书面指示为准。

13.工程计价

13.1计价原则:

(1)本分包工程按固定综合单价的方式报价,综合单价根据投标人所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确定,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取。所报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包括生产性用工、辅助用工、零星用工、现场CI维护,工程施工所需材料设备的保管用工、成品及半成品保护用工、及特殊工种人员的费用)的人工费、材料费、辅助材料费、材料检测费、试验费、机械费、机械进出场费及安拆费、材料及机械转运费、二次搬运费、安全无事故费用、文明施工创优费用、专家论证费、专业分包队伍管理费、劳务保险及医疗费、养老金、税金、规费(含社会保障费)、利润、税金、工期延长增加的设备停滞及人员窝工费、赶工费、为自由劳务人员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投标人在报价时预测的风险费及其它所有费用。

其它:***;所有工地规划红线内发生的材料二次及二次以上转运(含机械及人工);工作范围内产生的一切建筑垃圾清运至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协助招标人进行检测取样工作及取样部位的善后工作;工人宿舍由招标人提供,铁床由中标人提供,宿舍内生活物品用品由中标人提供、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宿舍布置,招标人提供工人生活区食宿条件,工人床铺和用品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向招标人缴纳费用标准为:***。

(2)招标方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3.2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若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工程量按实增减,单价按合同约定单价执行。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现场施工进度计划,保证有充足的人力、财力完成甲方施工现场的进度要求,所有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后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补偿。

14.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的60天,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5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回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28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须知“14.2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15.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5.3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5.3.1 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15.3.2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30.1条的规定签订协议书。

16.标前会(答疑会)

16.1除非招标人另行通知召开标前会,否则按照本须知第4款的规定办理。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第4款有关时间以书面形式将质疑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按照本须知第4款的有关时间安排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作出澄清和解答。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9.3、9.4款规定执行。

16.2未提出投标质疑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17.投标文件的格式及其签署

17.1投标单位按本须知第12款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两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正本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正、副本均应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或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由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内应附属一份法人委托书。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封口处应有投标签署人的印鉴及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18.2如果投标人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标示清楚,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4.5款中规定的时间及地址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本须知第4.5款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21.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18款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层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1.3根据本须知第15.3款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单位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2.开标

22.1招标人将于投标截 ******人公司 会议室或办公室组织开标,并分别对各投标人单独进行询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评标过程中应保证评标委员会随时质询。若投标人因故不能接受可能的质询,其投标文件仍有效,但应视为投标人已默认评标委员会对缺席的质询所作出的结论。

22.2参加开标或接受评标委员会质询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验核其合法身份。

22.3按规定提交了有效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本须知24款规定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的,不予送交评审和开标。

22.4是否召开公开开标会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决定。

2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3.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投标工期不能满足招标工期的要求;

(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各项技术要求和检验要求(包括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评比方面的要求);

(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投标报价明显过高或过低,并且投标人对此投标报价不能做出合理的解释;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23.2在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中的任何一部分被确认为废标,则该投标文件为废标。

24.评标

24.1评标委员会由不少于5人的单数组成,成员由招标人决定。

24.2本次评标活动全过程 ******及公司 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24.3投标人递交标书后,招标人开标后按投标书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名,淘汰排名最后一家投标单位;余下投标单位经过至少两次询标,询标过程当中除非招标文件条款发生改变以外,每次询标报价不得高于上一次报价,否则废标。

25.过程的保密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评审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得与原有投标文件中表达的真实意愿有原则性相悖。

27.投标文件的评审

27.1评标委员会将综合报价、劳务费支付方式、承诺、技术准备、企业能力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7.2 评分标准:

商务报价占比100%,分包推荐原则为合理低价中标。

27.3 评标委员会保留对经评审综合得分较高的投标人进行进一步谈判的权利,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并根据自身情况尽量与招标人评审委员会达成一致。进一步谈判并不代表投标人一定会将合同授予相应的投标人。

六、合同的授予

28.合同的授予和拒绝

28.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综合比较最优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28.2投标人应该理解,招标人有权将合同授予任何一位投标人,也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且并不需要就任何原因向投标人作出解释。

29.中标通知书

29.1招标人在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7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21个工作日前确定,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招标人将在中标人与招标人合法签订分包合同后及时通知未中标单位,并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

30.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0.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可能的二次协商文件、招标人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分包合同。

30.2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第30.1条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0.3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2日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应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若中标单位未能在2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招标单位即认为中标单位无能力对该工程进行施工而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附件

31 中标人如有拖欠民工工资引起民工上访事件发生,招标人有权动用履约保证金来代为支付民工工资(或从应付中标人款项中直接扣除),具体由招标人选择。

32 全费用综合单价不适用于因中标人进度、质量、安全等自身原因造成的中途退场结算,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中途退场,则按上述综合单价的70%进行结算。

33 招标人若发现中标人因人员、机械数量等问题不能满足进度等要求时,招标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施工,并要求中标人退场的权利,中标人必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3天内完成全面退场。

34 因政策或市场原因造成建设方发展战略的调整,而使主合同(建设方与招标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工程不能持续发展或停止发展、或建设方变更工程规划类型、减少工程施工面积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不要求招标人进行任何赔偿、补偿;如建设方要求继续履行主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承包范围进行适当调整,中标人必须继续履行合同,并不要求招标人进行任何赔偿、补偿。

35 中标人施工范围内的设计变更、技术交底优化、配电房等均由中标人自行完成,单价考虑在本次招标单价中,过程不再计取,若中标人拒绝施工,招标人有权找第三方施工,费用按第三方施工价的120%从中标人合同中扣除。

36 特别说明:***,并且对多家中标单位施工范围进行划分,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不能以建筑面积更改为由提出索赔,亦不应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工期延误而提出索赔。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130F街坊03、04、06、08、09、11、12地块项目(简称“本工程”或“F地块”)

工程地点:***,西至小木桥路,北至龙华中路,南至瑞宁路。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64628m2,其中:***,地下约85500m2。1栋18层办公楼(裙房底商4层)、4栋小高层公寓楼(裙房底商4层)、1栋10层办公楼(裙房1层)、2栋多层办公楼、1栋3层商业、1栋2层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及2层地下室,最高楼栋高度约95米。

专业分包范围:

依据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文件、设计说明及施工过程中下发的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图纸会审记录等范围内所有的精装修工程的全过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施工的配合工作、材料的供应、运输、现场储存、零星封堵收口(如窗口及栏杆端头)、成品保护、操作平台、检验试验、文明施工、验收合格并资料归档、质量保修等。

工期

开工日期:***(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完工日期:***(按甲方施工工期计划为准)

信息来源:***://mall.****.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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