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工业园区城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服务招标文件补遗(一)
致:***
沾益工业园区城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服务(项目编号:********* 4),现发布补遗通知,补遗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0.3及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5.2所述内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云建招协[2023]44号 关于《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进行计算,按计算后金额的80%收取,(计算后不足 ****** 00元的按 ****** 00元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因招标代理合同签订早于云建招协[2023]44号文发布日期,经研究决定,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暂不做变更,按原招标代理合同执行。
现更正为: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标准计算,按计算金额的40%收取(计算后不足 ****** 00元的按 ****** 00元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本次澄清补遗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开标时间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