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池州市人民医院车辆定点保险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池州市人民医院车辆定点保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采购文件“第五章项目服务要求-3、本地化服务要求-(1)”内容修改为:
******总公司 )须在池州市三县一区(贵池区、青阳县、东至县、石台县)范围内分别设有分支机构并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响应。
池州市人民医院
****-**-**日
信息来源:***://ahtba.****.cn/site/trade/affiche/detail/80a00f89-b43f-11ee-af84-00163e0ccc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