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定点零售药店和个体诊所医保基金数据审核项目 | ZXZB2024-03号 | 服务 | 10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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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pdf酒泉市定点零售药店和个体诊所医保基金数据审核项目成交公告
酒泉市定点零售药店和个体诊所医保基金数据审核项目,于****-**-**日通过“***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对“酒泉市定点零售药店和个体诊所医保基金数据审核项目”进行采购,确定了成交单位。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03号
二、成交时间:****-**-**日;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四、成交结果:***,山东 ******限公司 为酒泉市定点零售药店和个体诊所医保基金数据审核项目的成交单位,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五、采购预算金额:***:¥10 ****** 00,大写:**拾万元 整;
六、成交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M0T9RXL
联系地址:***-7号汇阳大厦507-2室
成交金额:***:¥9 ****** 00,大写:***。
七、服务期限
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酒泉市定点零售药店和个体诊所医保基金数据审核服务。
八、服务要求
1.对全市纳入职工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进销存数据、定点零售药店和个体诊所结算数据进行进行清理及评估。
2.分批对全市定点零售药店、个体诊所清理后的进销存数据、结算数据进行分析审核,主要审核检查以下内容:***
(1)为参保人套现或购买非医疗物品;
(2)为参保人串换药品、耗材、其他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
(3)违规销售单味中药饮片、精装饮片或药食同源饮片;
(4)抗生素超量用药、分解处方;
(5)超限用药;
(6)销售用药与患者年龄或性别不符;
(7)销售项目与诊所营业范围不符;
(8)销售项目与医师执业范围不符;
(9)医保药品编码映射错误;
(10)同种药品医保刷卡价格异常波动;
(11)其他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
九、付款方式
项目合同签订时另行约定,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进行付款。
十、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 购 人:***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址:***2-1-2号
联 系 人:***
电 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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