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吴村镇卫生院(辉县市人民医院吴村分院)办公用品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辉县市吴村镇卫生院(辉县市人民医院吴村分院)办公用品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辉县市吴村镇卫生院(辉县市人民医院吴村分院)办公用品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1号)的潜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辉县市人民医院吴村分院)办公用品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1号
3、采购方式:***
4、预算金额:***(其中包三:***) 最高限价:***(其中包三:***)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包三 | 辉县市吴村镇卫生院(辉县市人民医院吴村分院)办公用品采购项目(二次)三标段 | 8 ****** 00 | 8 ****** 00 | 否 | 8 ****** 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质量要求:***。
5.3交货地点:***
5.4标包划分:***
5.5交货(完工)期:***(日历日)内
6、合同履行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资格证明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扫描件(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信誉要求:***“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被“***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统、“信用中国”***采购网】(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为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8:*******-**-**日17:***。(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3、方式:***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4.售价:***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采购网》、《***采购网》、《***交易中心》、《河南省***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 ––“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前须一直保持在线状态,有磋商过程需要澄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或最终报价,均在系统内完成,要求在开始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30分钟内完成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二次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联系电话:***-****。
2、监督部门:***:***-****
3、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960
2、采购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址:***(金水)柳东路9-1
联系人:***
联系方式:****38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382
****-**-**日
信息来源:***://henan.****.cn/tradeInformationDetail/911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