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花园湖闸管理范围内的水面、土地使用权拍租成交结果公告
五河县花园湖闸管理范围内的水面、土地使用权拍租
结果公示
转让方:***
转让方地址:***
转让方联系人:***:***-****
代理机构:*********任公司
联系人:***:****822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土地使用权
2、项目编号:***
3、承包期限:***
4、成交情况
标的 | 标的名称 | 中标人名称 | 起拍价 (五年总租金) | 成交价 (五年总租金) |
1 | 花园湖行洪区下游小溪镇境内水面使用权(含园管理养护) | 五河县立堂花卉种植专业合作社 | 33453元 | 33453元 |
2 | 花园湖行洪区下游小溪镇境内土地使用权 | 五河县学川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518400元 | 850400元 |
合 计 | 551853元 | 883853元 |
5、交易方式:***
6、拍卖时间:****-**-**日上午9时
7、公示期限:****-**-**日至****-**-**日
各竞买人如有质疑,可在本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扫描件形式向出让方提出,竞买人必须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邮箱:****@qq.com, 联系电话:****627。
若竞买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服务平台中的“投诉举报”栏提交。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转让方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竞买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竞买人的资格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
淮 ******任公司
****-**-**日
信息来源:***://ahtba.****.cn/site/trade/affiche/detail/94fec734-b50d-11ee-af84-00163e0ccc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