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基层村卫生室信息系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6660-XM001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9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字楼1608
中标金额:**9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
******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金源时代商务中心B区写字楼1608 | ********0U | 164.9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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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 卫健委基层村卫生室信息系统项目 | 详见附件 | 170 | **7万元 | **9万元 | 详见附件 |
货物类 |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0 数量:*** 单价:*** |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
目前怀柔区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所使用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系统均采购于单一供应商,本项目采用该供应商产品进行单一来源采购,主要有以下原因:***、怀柔区村卫生室开展业务与怀柔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一致,是为了实现全区基层医疗服务标准化而开展的,需要统一业务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所以在建设时业务方面的处置项目、药品品规、病历标准和业务流程需要统一,同时为了区平台有效汇聚数据进行管理,数据标准也需要统一。2、目前怀柔区基层医疗系统是北京市统一建设的系统,我区计划采用同一供应商进行建设以达到更一致化的应用环境,为后续的全区基层服务均等化和全区业务的标准化管理打下基础。3、本项目使用单一渠道采购,可大幅降低与怀柔区基层现有卫生信息化基础的对接成本,保证在合理预算空间内,获得更高效、可靠和有利的采购结果。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翔、靳国良、金焰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6万元 (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18层
联系方式:***、赵晓明、程远卫,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晓明、程远卫
电 话:***-****
信息来源:***://beijing.****.cn/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