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中医医院电子鼻咽喉内窥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建始县中医医院电子鼻咽喉内窥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建始县中医医院 | ||
行政区域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日 1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4栋一单元501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日 1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4栋一单元501 | ||
预算金额 | ¥**0万元 (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唐帆 | ||
项目联系电话 | ****810 | ||
采购单位 | 建始县中医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建始县业州镇朝阳大道1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韩老师,071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红城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洪山街道文化大道融创智谷A19栋7楼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唐帆,****810 |
项目概况
建始县中医医院电子鼻咽喉内窥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红城 ******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40102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电子鼻咽喉内窥镜 | 套 | 1 | 11 | 核心产品 |
2 | 高频电刀 | 套 | 1 | 2 | / |
注:***、以上所含内容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进行整体响应,报价超过总限价(分项限价)的响应报价无效。 2、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3、供应商的报价含设备出厂价、设备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验、人员现场培训费及各种税费等一切费用,本项目属于交钥匙项目,不再向采购方收取该设备的任何费用。 |
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I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注:***《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再办理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的公告》,不要求武汉市医疗器械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所投产品如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且以上证照在响应有效期内均为有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日,每天上午8:***:***,下午12:***:***。(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限公司
方式:***:***.时间:*******-**-**日;每天上午08:***:***,下午12:***:***(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方式:***间内,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上述报名资料一套(均加盖鲜章),将上述资料扫描发至****80@qq.com邮箱,经电话确认(****810)资料合格后,按照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邮件发送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开启
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采购网(http://ccgp.****.cn/)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0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谷A19栋7楼06室
联系方式:***,****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810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jzxcs/202401/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