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东山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一期)——公益性生命公园项目(一标段)的中标结果公告
漳州市东山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一期 )——公益性生命公园项目(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暨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一期 )——公益性生命公园项目(一标段)
招 标 ******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1号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工程建设地点:***
工程建设规模:***、停车场地块平整面积18亩;2、村级设计面积10亩;3、镇级设计面积20亩;4、局部县级设计面积17.6亩;5、其中包含水电配套设施、一座公厕、一座凉亭、一座焚烧炉、主入口广场、园路、平台、挡墙、栏杆、植物绿化、景观小品等。6、一标段预计容纳墓穴总计14000个。
招标方式:***
评标办法:***(8%≤k<12%)(含8%,不含12%)
开标时间:****-**-**日 09:***
工程交易地点:***
中标候选人:*********限公司
中标价:***【小写:¥ ****.00元(其中含暂列金额 47 ****** 00元)】
项目负责人:***:[闽 z009-54365]
工期要求:***;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评标委员会名单:***(组长)、柳君、陈玉华、王丽娟、陈虹
废标情况:***。
公示期:*******-**-**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596-****
招标 ******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