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金农 ******任公司 关于宜宾市叙州区泗水村赵家坝至皇天坝渡桥建设工程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报告(人为有限活动认定专题)编制服务采购询价函
宜宾金农 ******任公司 (采购人),拟对宜宾市叙州区泗水村赵家坝至皇天坝渡桥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报告(人为有限活动认定专题)编制服务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的单位参加该项目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工程项目;
2、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项目起点位于蕨溪镇五福村五福场,止于蕨溪镇泗水村皇天坝。路线全长约762米,其中桥梁跨径300米,拟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20km/h,桥宽8米,其中桥梁前端引道路基宽度7.5米,后端引道路基宽度5.5米,设计荷载:***-II级,水泥砼路面,预算**7万元 。
3、采购内容:***、标准、规程和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该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报告(人为有限活动认定专题)编制并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向采购人及时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同时需组织经采购人和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专家评审,负责评审费用,直到向采购人提供质量合格的专题报告和专家评审报告,并配合采购人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对最终的成果文件负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工期要求
总工期90日历天。在30日历天内完成专题报告编制工作,并提交合格成果;随即在60日历天内完成报告送审,并取得专家评审报告。各阶段若不能按时完成工作,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三、报价
1、报价方式:***。此报价包括开展该项目工作所发生的所有差旅费、税金、利润及一切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甲方无需再支付除此之外的任何费用。
2、本报价仅作为市场询价调研用,不作为最终中选价格。
四、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具备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报告编制的相应资质,同时自2019年以来具有编制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报告(人为有限活动认定专题)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无违法违规和不良记录;
五、报价文件组成
按附件报价文件必备格式进行报价,并盖鲜章,扫描为PDF格式。
六、报价文件发送方式、截止日期
截止时间:****-**-**日16:***
送达方式:***(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发送至邮箱****7@qq.com。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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