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蔡伦竹海创建5A级景区提升项目初步设计

湖南 2024-01-18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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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蔡伦竹海创建5A级景区提升项目初步设计

耒阳市蔡伦竹海创建 5A 级景区提升项目初步设计

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耒阳市蔡伦竹海创建 5A 级景区提升项目于****-**-**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hunan.****.cn/)、***交易网 (https://hengyang.****.cn/)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文件中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1095 天)完成过单项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 93 万元的非住宅类园林景观类工程设计项目,每个计 1 分,最多计 3 个,本项最多计 3 分。注:***验收报告等文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现变更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1095 天)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 93 万元的非住宅类园林景观类工程设计项目,每个计 1 分,最多计 3 个,本项最多计 3 分。注:***验收报告等文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2)“服务团队评分标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1095 天)完成过单项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 93 万元的非住宅类园林景观类工程设计项目,每个计 1 分,最多计 3 个,本项最多计 3 分。注:***验收报告等文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现变更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1095 天)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 93 万元的非住宅类园林景观类工程设计项目,每个计 1 分,最多计 3 个,本项最多计 3 分。注:***验收报告等文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2)“其他主要人员业绩:***(包括建筑专业、园林专业、道路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在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1095 天)完成过单项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93 万元的非住宅类园林景观类工程设计项目,每个计0.5 分,最多计 1 个,本项最多计 1 分。注:***验收报告等文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现变更为:“拟配备的其它专业负责人(包括建筑专业、园林专业、道路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在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1095 天)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93 万元的非住宅类园林景观类工程设计项目,每个计0.5 分,最多计2 个,本项最多计 1 分。注:***验收报告等文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四)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注:(1)人员业绩是指:***(投标截止时间前 1095 天内)完成过单项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 93 万元的非住宅类园林景观类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业绩指拟派其它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 1095 天内)完成过单项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 93 万元的非住宅类园林景观类工程项目的专业负责人。”

现变更为:“注:(1)人员业绩是指:***(投标截止时间前 1095 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 93 万元的非住宅类园林景观类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其他主要人员业绩指拟派其它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 1095 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 93 万元的非住宅类园林景观类工程项目的专业负责人。”

招标文件中与以上相关内容同步进行更正,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不变,特此通知。

二、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耒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股,电话0734-****。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002

邮 编:***

招标代理机构 ******限公司

地 址:***

项目负责人:***

电 话:****363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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