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新化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娄新土告字[2024]3号
娄底市新化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娄新土告字[2024]3号
经新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新化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交易壹(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新储地[2022]-13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m?) | 土地 用途 | 使用 年期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
新化县上渡街道办科苑路以北 | ****** 6 | 商业 | 40年 | 1.0<容积率<1.8 建筑密度<40% 绿化率>5% | 610 | 610 | 10万元及其整倍数 |
住宅 | 70年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拍卖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设有底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最终有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成交,否则不能成交。
四、本次拍卖交易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交易文件,申请人可于****-**-**日至****-**-**日,***交易中心405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部咨询查阅。
五、申请人可于报名期****-**-**日至****-**-**日16时止,通过转账或到银行柜台办理等方式,将土地竞买保证金交入下列银行的“***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1)工商银行娄底兴城支行
账 号:********722
(2) ******限公司 娄底兴娄支行
账 号:********2
(3) ******限公司 娄底市分行
账 号:********8889
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凭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2办公室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申请人凭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的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部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书。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部于****-**-**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日15***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交易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拍卖交易文件及交易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国库。
(三)竞得人除缴清成交价款外,还须按规定另交相关税费。
(四)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新化县《国有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QY****)的规划要求实施。
(五)根据新化县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竞得人须按新化县上渡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4地块内部指标平衡论证报告配建科苑农贸市场,并无偿移交给政府。
(六)竞得人须按照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化县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幼儿园中小学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36 号)的要求缴纳配套教育费用。
(七)欠缴土地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八)竞得人须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装配式建筑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新住建联发[2023]1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九)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十)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凭《成交确认书》、缴纳土地价款票据等,到新化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过期将不能关联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十一)有关本次拍卖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拍卖须知》。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
***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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