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服务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首次公告日期、媒体:***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320700-SHGS-C ****** 3
首次公告日期:********* 01.16
公 告 媒 体:***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九政策功能”中“4、本项目对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价格扣除计算方法如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报价×10%。”。
(2)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商务分中“拟派的项目组成员中具有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方向为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证书的,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现变更为:
(1)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苏财购[2022]45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无价格扣除优惠。
(2)拟派的项目组成员中具有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方向为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或建(构)筑物消防员四级及以上证书的,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三、更正日期:****-**-**日。
四、原采购文件中如有与本变更公告冲突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701
联系地址:***
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务中心503室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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