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关于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短信业务单一来源公示(SZRF2024-D-001)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目
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目中“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含交管 12123)”?(简称管理平台)是部、局统一开发并在全国交警条线应用的交管业务系统,通过该平台发送的短信主要为办理交管业务,包含用户注册、登录及密码找回、车驾管业务办理进度及办理情况的告知、电子监控抓拍的违法短信告知,事故处理相关业务的告知等。
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接口对接方式限制,全国范围内短信收发服务只能由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三个运营商各自为各自客户提供服务。苏州市公安局依据上级部门要求规定“各地要按照“谁发送谁承担”的原则,在不高于全省统一标准的基础上,与本市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进一步协商资费标准,并自行结算短信费用”,因此只能由本地供应商提供服务。
其中中国移动运营商所属的短信业务由“中国 ******限公司 ” ******分公司 提供服务;中国联通运营商所属的短信业务由中“ ******限公司 江苏省分公司” ******分公司 提供服务;中国电信运营商所属的短信业务由“ ******限公司 江苏分公司” ******分公司 提供服务。所以由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 ******分公司 组成的唯一联合体供应商实施。
综上所述,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短信业务项目只能采用单一来源形式进行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的规定。唯一供应商是由中国 ******限公司 苏州分公司、 ******限公司 苏州市分公司、 ******限公司 苏州分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单位名称(主体):*********限公司 苏州分公司,地址:***;
单位名称(联合体):*********限公司 苏州市分公司,地址:***;
单位名称(联合体 ******限公司 苏州分公司,地址:***。
三、公示期限
****-**-**日至****-**-**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人员名单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专业 |
王宇翔 | 苏州市人社信息中心 | 高工 | 信息化 |
焦洪 | 苏州市科技服务中心 | 研究员 | 信息化 |
鲍卫 | 苏州大学 | 副研究员 | 信息化 |
黄兴 | 苏州市环境信息中心 | 高级 | 信息化 |
张舒 | 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 中级 | 信息化 |
2.公示媒体:***、***采购网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限公司
联系人:***、宁杰星
联系地址:***4室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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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润 ******限公司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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