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博贺电厂3、4号2×1000MW机组工程第五批辅机设备(第19包:***)采购澄清文件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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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茂名博贺电厂3、4号2×1000MW机组工程第五批辅机设备(第19包:***)采购 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尊敬的各供应商: 现就茂名博贺电厂3、4号2×1000MW机组工程第五批辅机设备(第19包:***)采购(招标编号:********* 0N****)作如下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公布: 除特别声明外,当招标文件(含澄清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第一部分、答疑 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澄清修改 无。 采购人:*********限公司 2024年1月 19日 |
递交时间 |
信息来源:***://ggzy.****.cn/information/html/b/440000/0105/20****-**-**445bb8422cced6473cadfd6db38b14aea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