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澄清公告】枞阳县杨市河白梅段综合治理工程—水系治理(二标段)(第1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枞阳县杨市河白梅段综合治理工程—水系治理(二标段)”(招标项目标段编号:*******001002)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指在承建的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公示期限内的不良记录以水利部、安徽省水利厅依法公示的不良记录为准),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现修改为“(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指在承建的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公示期限内的不良记录以水利部、安徽省水利厅依法公示的不良记录为准),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2、取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材料要求中“特别提示:***、桥梁、节制闸采用商品混凝土,其余混凝土采用自拌混凝土。”的描述。
3、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
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枞阳县白梅乡人民政府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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