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高速交警支队辖区高速公路12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升级改造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350901]ndzc[cs]****
二、项目名称:***术监控设备升级改造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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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限公司 宁德分公司 |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10号801 | 1,196,004.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宁德高速交警支队辖区高速公路12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升级改造):
货物类(福建 ******限公司 宁德分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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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交通管理设备 | 宁德高速交警支队辖区高速公路12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升级改造 | 海康威视等 | 海康威视、ids-tcv900等 | 12 | 套 | 99,667.0000 | 1,196,004.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刘键 |
评审专家: | 郑巧銮 、 郑乃清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按成交金额的1.1?%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我司一次性付清。②根据闽财购函(2018)8号文件规定,本项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等费用由采购人支付。③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限公司 ;账号:***?0168?6107?0000?1405;开户银行:*********限公司 宁德东侨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宁德高速交警支队辖区高速公路12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升级改造:**6万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性审查:***。
2、符合性审查:***。
3、第一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68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室
联系方式:****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011
宁 ******限公司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