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长泰区龙津溪上存水库-洲里段河道治理工程(枋洋段防洪堤二期)监理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漳州市长泰区龙津溪上存水库-洲里段河道治理工程(枋洋段防洪堤二期)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洲里段河道治理工程(枋洋段防洪堤二期)监理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限公司
工程交易地点:***
招 标 范 围:***-洲里段河道治理工程(枋洋段防洪堤二期)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与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招 标 方 式:***
评 标 方 法:***
开 标 时 间:*******-**-**日09:***
第一中标候选人:*********限公司 总评分:***.27分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34
投标金额:***(大写)叁拾陆万陆仟壹佰玖拾肆元整(小写¥:***)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从工程开工准备到工程竣工验收直至工程结算审核、资料移交备案完毕全过程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其中施工工期300日历天;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不予调整,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额外监理费和附加监理费。
质量/标准承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评标委员会名单:***(组长)、黄瑞梅、曾凡良、徐丽凡、谢笑芝
废标情况说明:***。
公 示 时 间:****-**-**日至****-**-**日
监督部门:***(0596-****)、漳州市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0596-****)
备注:①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②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