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公司 关于产科盆底磁刺激仪、遗传代谢实验室自动荧光免疫分析仪、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等设备购置项目(BHZC2023-G1-990505-GXCJ)质疑事项答复函
质疑人名称:*********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6号第二栋18层13号房
电话:****318
我公司于****-**-**日收到贵公司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产科盆底磁刺激仪、遗传代谢实验室自动荧光免疫分析仪、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等设备购置项目分标3(采购项目编号:***-G1-990505-GXCJ)的质疑函。对于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事项,我公司高度重视,同时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现受采购人委托,就贵公司质疑函中提出的质疑事项具体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4.1厂家后续根据临床项目需求可提供同品牌不少于8个具有NMPA二类注册证的质谱试剂盒(需要包含香草扁桃酸、同型半胱氨酸和雄性激素等项目)。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公示信息显示,现阶段取得香草扁桃酸、同型半胱氨酸和 ******个公司 品牌,该参数具有明显的品牌倾向性,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质疑事项1答复:***,详见“ ******限公司 关于产科盆底磁刺激仪、遗传代谢实验室自动荧光免疫分析仪、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等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BHZC2023-G1-990505-GXCJ)招标文件的更改公告(一)”。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答复。
采购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址:***-10栋
联系人及电话:***-****
日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