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限公司 部分道路改(扩)建项目[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原项目名称:*********限公司 部分道路改(扩)建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安徽省 ******限公司 部分道路改(扩)建项目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安徽省 ******限公司 部分道路改(扩)建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澄清的内容如下:***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5项“本项目不采用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的要求,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中“附件1:***”中第2条内容不做评审要求;即“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删除。
注:***,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016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841
监督管理部门:***
地 址:***苑19号楼
电 话:***-****
****-**-**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累计办理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 附件:*** 澄清公告(第1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