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合肥育种加速器研究院加固改造工程施工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单一来源公示
中科合肥育种加速器研究院加固改造工程施工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任公司
项目名称:***单一来源采购论证
拟采购的项目的说明:***(以下简称智能所)赴长丰县调研座谈会会议精神,长丰县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共建合肥智能育种加速器平台,打造育种4.0示范工程,拟选址中科合肥智慧农业协同创新研究院总部研发楼二层、城市展览馆二层及负一层篮球场区域作为育种加速器研发实验办公场所,总建筑面积约7150平米。根据智能所入驻需求需对城市展览馆二层和负一层篮球场进行加固改造施工。主要内容为:***实验舱,原钢混框架结构楼板荷载不足,需在楼板铺设碳纤维加固并对水电进行改造,增设地面找平层和环氧地面施工,对局部墙体进行拆改和拆改后的装饰施工及门窗更换,同时因实验舱体积过大无法吊装运输到位,需在原结构顶板开吊装洞口,并对洞口位置进行封堵和原有安装工程的拆改恢复,二是取消城市展览馆扶手电梯,并对原二层顶钢结构楼承板扶手电梯洞口进行结构封堵,变更为育种加速器实验室办公场所,改造建筑面积约 ****** 7平米。
拟采购的项目的预算金额:***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对原结构拆除加固以及加固范围内的安装工程拆改等内容,为加速推进智能育种加速器平台建设,鉴于项目消防整体联动性、结构改造安全性、设计和图纸审查的统一性,改造后的消防验收须与原设计的消防验收作为一个整体进行验收,与原消防工程验收密不可分,唯一性特点明显。本项目工程竣工已验收,现在质保期范围内,由原施工单位承担加固改造完全消除了已竣工项目与改造加固项目质保责任、质保内容等不会出现合同界面相互交叉和质量问题原因不明等相互扯皮现象和责任难以界定等情形,实现合同管理简单,质保责任明确,质保对象唯一等诸多无可替代的质保责任唯一性优势。鉴于该项目加固改造工程涉及原结构和安装工程等的破复改造,为保障项目规范办理,确保项目实施的安全性、统一性和经济合理性等因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四款“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规定,本项目可以不招标。建议中科合肥育种加速器研究院加固改造工程施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中 ******限公司 承接该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
三、公示期限
****-**-**日至****-**-**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任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2.监管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任公司
联系地址:***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