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 2024-01-26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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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购项目

二、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1幢三楼1-10、25-35号

中标金额:********* 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购项目

服务范围:***(风险)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查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1060批次,详见服务需求。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日前全部完成抽检任务(另行约定除外)

服务标准:***

四、评审专家名单:***(组长),张耀素、赵响(业主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收费金额:***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质疑材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30@qq.com),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615)。

(2)书面形式递交。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61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11商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615

信息来源:***://ahtba.****.cn/site/trade/affiche/detail/463f815c-bbf9-11ee-af84-00163e0ccc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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