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购项目
二、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1幢三楼1-10、25-35号
中标金额:********* 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购项目 服务范围:***(风险)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查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1060批次,详见服务需求。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日前全部完成抽检任务(另行约定除外) 服务标准:*** |
四、评审专家名单:***(组长),张耀素、赵响(业主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收费金额:***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质疑材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30@qq.com),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615)。
(2)书面形式递交。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61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11商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615
信息来源:***://ahtba.****.cn/site/trade/affiche/detail/463f815c-bbf9-11ee-af84-00163e0cccfc